司属各单位:
凡参加陇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,并患有特殊疾病的在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,可依据《陇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就医管理暂行办法》(陇人社发[2017]545号)文件通知中规定的18种疾病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门诊补助。请自行在网上查阅(陇人社发[2017]545号)文件,对照一种疾病,填报《陇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请表》,并附上与所申报病种的相关资料,交到片区所在单位,由片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至人力资源部。于每年的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由人力资源部报送陇南市社会保险局进行审核认定,若本人没有进行申报将不予认定或经审核认定不符合条件的,将不能享受特殊疾病门诊补助。
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指定专人将党的此项惠民政策广泛宣传,并将文件通知张贴至醒目地方,及时将符合条件特殊疾病的辖区职工(含退休人员)的申报资料按时汇总上报。
特此通知
附件:2018年陇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请表.xls
咨询电话:0939-8250735 人力资源部
15095310440 张瑞含
18093993935 齐 琳
陇南市陇运汽车运输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2018年12月25日